银河关于开展2023届毕业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畅雅莉发布时间:2023-05-15浏览次数:894

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银河团委2023年将继续依托全团“智慧团建”系统集中开展学校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全院2023届全体毕业生团员(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转接流程

由团员个人发起组织关系转出申请,智慧团建支部管理员(团支书)进行审批。转出审批通过后由转入组织管理员进行转入申请审批,如通过则转接成功;如申请被退回,请团员根据审批意见重新发起转接,直到转接成功。

三、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202361-2023720

根据“智慧团建”系统的要求,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自当年61日纳入“学社衔接”考核,智慧团建支部管理员(团支书)请勿提前审批转出。

根据校团委要求的进度安排,学院团委将于7月底对毕业生智慧团建转接工作进行逐个排查、协调处理。

第二阶段:2023721-2023825

学院将对主要针对上一阶段未转出而滞留的疑难毕业团员以及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做好疑难问题的信息收集与数据汇总,全面摸清底漏,与有困难的毕业团员点对点对接,解疑答惑,顺利完成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完成学社衔接率100%的工作要求。

四、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因研究生升学需将团组织关系转出我校的团员本人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例如升学至本校本院,可直接转至本院“2023升学流动团支部”。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不得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团组织关系不应滞留学校,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由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团员工作落实后,团组织关系由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转至工作单位。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将团组织关系暂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在离校出国(境)前,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我院“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并填写附件2《yh86银河国际关于保留团组织关系的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当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个人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个人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支部智慧团建管理员(团支书)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完成延迟毕业标记后,将团组织关系转至我院“延迟毕业团支部”中,在落实延毕去向后,将团组织关系转入对应继续修读学业班级的团支部。

注: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应积极主动地与乡镇街道团组织加强联系和服务,被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后,持续上报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

五、特别说明

1.如接收单位在“智慧团建”关系转接时有特殊要求等,可以开具纸质版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见附件),完成转接工作。介绍信填写完毕后,以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统一交至院团委办公室(文泉南406)办理。

2.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应根据部队的要求,在办理参军入伍手续时一并办理好“智慧团建”系统中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3.转往北京、广东、福建的毕业学生团员,因系统不同,请按照北京、广东、福建系统的相关要求完成智慧团建转接工作,应当向单位提前了解转入团支部的全称。

4.组织关系转接业务常见问题,可点击https://zhtj.youth.cn/zhtj/static/help/index.html?type=normal查看。

 

联系人:

      朱可怡    QQ1248949642

      陈   濯    QQ948787914

      刘晨菂    QQ:3253396256

      院团委组织部工作邮箱:zuelkyzzb@163.com

      附件:团组织关系介绍信.docx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银河委员会  

2023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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