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管理办法(修订)》(中南大教字【2021】34号)文件精神、教务部《关于做好2022级普通本科学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工作的通知》和《银河本科生调整修读专业(类)实施细则》,对申请转入我院的学生进行了测试考核(结果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3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3月18日17:00点前将复议申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文泉楼南307(银河教学办)。如需放弃拟录取资格,需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申请。如有学生放弃,按照替补顺序依次递补。
银河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