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精神,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和纪念五四运动一百周年,根据校团委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银河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与祖国共奋进
二、活动对象
银河全体本科生、研究生
三、总体安排
围绕理论宣讲、国情观察、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创新创业、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等7个重点方面,组建约100支团队,深入乡村、社区、街道,尤其是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其中,理论宣讲团可结合“青年大学习”活动,深入农村乡镇、城市社区,积极围绕党的十九大、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普及宣讲活动;国情观察团可结合专业学科优势,通过社会调查走访、乡镇建设状况考察、行业发展状况调研等形式,聚焦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以来的新面貌、新变化;法治建设团可结合我校一流学科特色,走进农村、走进社区,以法治宣讲、法治服务、法律援助等多种实践形式助力法治建设;社会民生团可发挥青年学生知识优势,走进基层,积极围绕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灾害预防等开展主题宣讲、现状调研等实践活动,为助力精准脱贫、推动乡村振兴、推动美丽中国建设积极建言献策;创新创业团可结合相关创新创业活动,通过实地走访、专项调研等方式感受创新创业新发展;志愿服务团可依托“希望家园”“第五届军运会”等志愿服务项目,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专项服务等形式的精准志愿服务;文化艺术团可重点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开展艺术创作、社区展演等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
四、专项计划
1.“我眼中的家乡”大学生返乡专项。返回家乡所在地,围绕国情观察、文化传承、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校园宣讲等多个方面开展实践活动,并以纪录片、宣传片、摄影集等载体记录家乡的变化,反映新中国成立70年来的伟大成就,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为家乡发展建言献策。
备注:返乡地点按所属地级市进行划分,原则上同一返乡团队成员中生源地为同一地区的不得少于60%(四舍五入计算)。
2.“传承红色基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专项。走进革命老区,传承红色基因,积极赴延安、西柏坡、井冈山、黄冈等全国红色革命基地和革命老区,感受传播革命文化,助力精准扶贫,奉献青春力量;以学校迁汉办学七十周年为契机,积极赴宝丰、开封等学校发源地、南迁地追寻学校办学历程,感受学校前身“中原大学”办学精神,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文艺实践、专题调研活动。
3.优秀校友寻访专项。结合返回家乡、实习实训、专题调研等多种方式,以“我与中南大的故事”为主题,进行优秀校友寻访,通过访谈图文纪要、人物专访、专题视频等形式分享校友的求学经历、奋斗历程,共叙校友情,共忆母校恩,共传中南志。
要求:实践活动结束后除需提交实践报告外,还需形成以下至少一项成果:
1.一篇人物专访文字报道(不低于3000字),形式内容可参阅校友总会网络报道:“校友访谈——张粒:传道授业为人师 辩口利辞依于法”。
2.访谈记录视频(最后剪辑成片不低于20分钟),形式内容可借鉴中央电视台“面对面”节目、“智慧讲堂”栏目等。
4.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专项。按照《2019年武汉市“新青年下乡”活动方案》(附件1)的相关工作部署,自行组建“新青年下乡”先锋服务队,按照要求与相关村(社区)进行结对,围绕青春助力乡村振兴、青春助力军运会、青春助力城市基层治理等方面开展实践活动。
五、实践类别
本年度社会实践项目类别分为学术调研类和实践活动类。两类实践项目均需围绕活动主题、7个重点方面以及专项计划主要内容开展。
学术调研类:关心发生在身边的现象,紧扣当下社会现实问题,确定一个共同关心的调研选题,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有针对性的围绕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形成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调研报告。
实践活动类:非学术调研类的其他社会实践活动;能够在专业老师的指导下深入细致的实施活动项目,取得一定的成效,形成活动实践报告。
六、校级立项项目申报
(一)申报组别及要求
组别一:院团委推荐申报的实践项目。院团委将组织收集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申报书(附件2),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含学术不端检测),根据校团委推荐名额分配,拟推荐不超过10个项目,在院内进行公示后,上报至校团委。
备注:原实践基地项目归入此组别申报;
组别二:校级团学组织、“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学员申报的实践项目(每个组织(团队)限申报一个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2)经分管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项目只需指导老师签字)、由团委组织部汇总后报送至校团委。
组别三:在校团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申报的实践项目(每个社团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社团负责人)。立项申报书(附件2)经指导老师签字、挂靠单位签字盖章后直接报送至校团委。
组别四:在2018-2019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申报项目(每个团支部限申报一个项目,项目负责人需为团支部负责人)。立项申报书(附件2)交由学院团委(团总支)汇总后上报至校团委(不占用学院推荐指标)。
备注:1.所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须自行完成学术不端检测(维普检测),学术不端检测以维普查重系统为准,重复率20%(含本数)以上为不合格。
除另有说明外,所有实践项目需至少完成一篇调研报告或实践报告,同时鼓励采用更多形式呈现实践成果。
(二)报送方式
“组别一”南湖校区纸质版材料于6月5日(周三)中午12:00-12:20在文泰孔子像前收取,首义校区纸质版材料于6月5日(周三)中午12:00-12:20在首义会堂前收取;电子版于6月5日(周三)中午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znkyzzb@163.com。
“组别四”南湖校区纸质版材料于6月8日(周六)中午12:00-12:20在文泰孔子像前收取,首义校区纸质版材料于6月8日(周六)中午12:00-12:20在首义会堂前收取;电子版于6月8日(周六)中午12:00前发送至组织部公邮znkyzzb@163.com。
备注:组别一和组别四项目上交学院汇总后上报至校团委,组别二和组别三均由项目申报团队直接报送校团委组织部。
(三)项目资助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的项目均获得校级立项资格,并对其中的优秀项目按照不高于3000元/项的标准予以经费资助;其他项目仅立项,不给予经费资助。
七、院级立项项目申报
院团委将在申报校级立项项目但未获校级立项支持的项目中择优遴选出院级立项项目。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1.各社会实践个人、团队应积极运用微博、微信、直播等新媒体方式创新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采取青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努力营造良好的实践氛围。在实践期间积极向校团委、院团委微信公众号投稿,和校团委、院团委微博进行互动等,以扩大社会实践活动影响范围。
2.鼓励低年级学生走出校门,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对表现优异的团队(个人)向学校进行推荐,树立先进典型,积极分享、传播优秀成果及经验。
3.加强社会实践安全教育。参与社会实践的学生需自行购买实践期间的综合意外保险,并加强安全自护教育和实践团队管理工作。
(二)明确要求,加强考评
1.院团委组织下发《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填写,若有遗失,可自行打印(见附件4)。相关材料上交时间为下学期开学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下学期开学后,院团委会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的评优推荐工作。在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中,学校设有 “优秀实践队”、“优秀实践成果”、“优秀指导教师”、“先进个人”共计四类奖项;。全体同学可充分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广泛调研并撰写成果报告;
3.各实践队伍须认真阅读《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相关要求》(附件3),并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申报材料;不申报立项的同学只需在开学时上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附件4)。
九、注意事项
杜绝学术不端、一稿多投行为。对于在“挑战杯”、“博文杯”、“明理杯”、“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等竞赛中已立项或获奖的作品,一经发现参评暑假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取消其评优资格。
未尽事宜请联系:周文渊188-2744-2700
孙佳雪133-6153-4303
何海晨188-2740-0089
学院已设立暑假社会实践答疑QQ群:799511656,群内将有我部工作成员为同学们答疑解惑,请各位团支书加强宣传并鼓励同学们积极加入。
银河团委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