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各级团学组织、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青年学生社会认知、实践应用和理论创新能力,在实践锻炼中成长成才。应校团委通知,我院团委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喜迎十九大,不忘初心跟党走
二、组织形式
(一)校级立项基地、项目(团队)
1.校级立项基地
(具体内容另行通知)
2.校级立项项目
申报对象:
(1)自行组织的实践项目(团队);
(2)各学生社团;
(3)志愿服务组织;
(4)校级“分层次一体化”培训班各班学员;
(5)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获得校级“红旗团支部”、“十佳主题团日活动”荣誉称号的团支部。
申报机制:
(1)由学生自行组队的实践项目(团队),需按照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及参考主题(详见附件1、2),认真填写立项申报书(详见附件3),自行进行维普学术不端检测,并经学院指导老师签字审核后,交由学院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和推荐上报工作;
(2)在2016-2017学年共青团工作“五四”综合表彰中的获奖团支部由院团委直接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
(3)我院团委对申报的实践项目(团队)按名额分配表择优推荐8个项目(团队)至校团委,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各一份。
资助方式:
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校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校立项(结项)证明、3000元实践经费资助和评优评奖的资格。在结项评审中获评“优秀”的项目(团队)给予4000元结项经费;获评“良好”的项目(团队)给予2000元结项经费;获评“合格”的项目(团队)给予1000元结项经费。
(二)院级立项项目(团队)
申报对象:
1. 各年级团总支、团支部;
2. 院团学志专各部门;
3. 我院挂靠的社团组织;
4. 学生自行组队项目。
原则上要求在本院范围内进行组队,院团委积极鼓励并优先考虑1.2.3.形式组队的申报项目。
申报类别:重点项目3项;一般项目5项
申报机制:
院团委(团总支)结合实际情况,对于获得校级立项学院推荐但未能立项的项目(团队)优先组织院级项目的立项评审。
资助方式:
1.凡申报并通过评审获得院级立项的项目(团队)可获得学院结项证明、实践经费资助、评优评奖的资格;
2.获得重点项目立项的项目(团队)获得2000元经费资助,获得一般项目立项的项目(团队)获得1000元经费资助。
上交方式:
1.电子版立项申报材料 :6月1日(周四)12:30前各班团支书统一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公邮(znkyzzb@163.com);
2.纸质版立项申报材料:
时间:6月1日(周四)11:40
地点:南湖校区文泰一楼孔子像处、首义校区文津一楼大厅。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正确认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深刻意义,将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作为重要任务贯彻落实。要根据学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暑期社会实践的规划、筹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全院各级团学组织要加强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的推广和宣传,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宽暑期实践的覆盖范围,掀起实践调研的热潮。
(三)用好资源,加强落实。各级团学组织一方面要认真用活、用好学校和学院的专项资助;另一方面,各级团学组织要调动社会实践参与成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各实践成员公开发表成果报告、主动寻求社会各方资源的关注和支持,确保社会实践取得成效。
(四)注重宣传,认真总结。要充分认识到新媒体平台在青年群体中的宣传价值,在运用好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对新媒体宣传平台的推广力度,通过新媒体平台向外界充分展示自身的实践成果,提升我院社会实践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努力塑造我院社会实践的特色品牌。
以下要求为立项评优的重要标准:
1.社会实践项目需紧扣所给主题;
2.材料上交时要附上维普检测报告(去除封面、目录、附件);
3.鼓励并支持经学校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依托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4.每个校级立项要求必须有一名指导老师亲自带队指导。
学院还设立了专管暑假社会实践的QQ群:644168078,欢迎各同学积极加入。
附件:1.实践相关要求;/uploadfile/201705/28/145522617.doc
2.实践活动参考主题;/uploadfile/201705/28/1455166641.docx
3.立项申报书;/uploadfile/201705/28/1455266941.doc
4.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 /uploadfile/201705/28/1455499505.doc。
共青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银河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